鍋爐供暖承包合同
甲方:XXX公司
地址:XXX市XX區(qū)XX路XX號
乙方:XXX個人
地址:XXX市XX區(qū)XX路XX號
鑒于甲方擁有一臺鍋爐并負責市區(qū)鍋爐供暖工作,為了規(guī)范甲方的鍋爐供暖工作,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,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就鍋爐供暖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合同:
一、承包內(nèi)容
1.甲方將鍋爐及其設備提供給乙方進行承包,由乙方負責鍋爐的供暖工作,包括鍋爐的維護、保養(yǎng)、維修、使用和清潔等。
2.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10日內(nèi)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100%。
3.乙方應在供暖開始前30日內(nèi)向甲方提供鍋爐及設備的狀況報告,如有任何故障或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采取措施解決。
4.乙方應保證鍋爐及設備的正常運行,不得超載、超壓、超溫等情況,確保供暖工作的安全和正常進行。
5.在鍋爐發(fā)生安全事故時,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報告,并承擔相應責任。
二、承包期限
1.承包期限為一年,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2.承包期限內(nèi),乙方應保證鍋爐及設備的正常運行,并按照合同規(guī)定完成供暖工作。
三、承包費用
1.承包費用為100%。
2.承包費用支付方式為:一次性支付,合同簽訂后10日內(nèi)向甲方支付100%,剩余的部分在鍋爐供暖結(jié)束后30日內(nèi)向甲方支付。
四、爭議解決
1.雙方因本合同履行發(fā)生爭議的,應友好協(xié)商解決。
2.如協(xié)商不成,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五、其他
1.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協(xié)商解決,并可簽署補充協(xié)議。
甲方:XXX公司
簽字:XXX
日期:2023年1月1日
乙方:XXX個人
簽字:XXX
日期:2023年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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